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多措并舉、重拳出擊,推進“終本清倉”工作,有力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周某系朋友關系,經法院訴訟調解,周某分兩期償還張某欠款。期限屆滿后,張某多次向周某催要,周某均拒不償還甚至惡語相向。據此,張某向九臺法院提出執行申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存款、動產、不動產等財產線索進行查詢。經查無可供執行財產,故依法將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予以凍結,案件陷入僵局。 “法官,你們快來,我在這看見周某了?!痹谏暾垐绦腥撕头ㄔ旱墓餐ο?,終于發現了周某行蹤。經充分研判,法官認為周某符合拘留情況,決定對其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執行干警到達現場后,耐心地向周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應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將承擔的嚴重后果,但周某仍態度蠻橫,拒不履行義務。執行干警遂依法向周某送達了拘留決定書,并將其帶上警車。 迫于法律強大的威懾力,周某與張某達成和解協議,當場支付第一期執行款2萬元,并約定以后每月按時還款。 此案是九臺法院推動“終本清倉”工作的一個縮影,以司法拘留為手段,推動執行攻堅常態化開展。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