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關于啟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進行解讀發布。 2018年,我省建設應用了“互聯網+道路運政服務系統”,在全國率先實現了道路運輸監管執法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上辦理,得到交通運輸部的充分肯定。今年,為進一步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密切協作,全力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改革,依托“互聯網+道路運政服務系統”,率先實現道路運輸證照電子化,繼北京、廣東之后,在全省啟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據悉,實現證照電子化管理的道路運輸證件共有9種,包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自今年11月12日起,全省正式啟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道路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通過“吉林省網上辦事大廳”“吉事辦”微信小程序和移動客戶端、“互聯網+道路運政服務系統自助服務端”申領使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外省從業人員在我省申請辦理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需要通過“互聯網+道路運政服務系統自助服務端——從業資格自助服務系統”上傳照片后認領。此外,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和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道路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在辦理道路運輸管理業務或接受監督檢查時(除需收回原有證件的業務外),凡是已實現電子亮證的,出示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