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級法院工作要求,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先后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件閱核工作實施辦法》和《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案件閱核工作細則》進行了兩次認真學習,并根據學習制定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案件閱核實施辦法》。 在閱核案件工作中,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對閱核范圍實行動態調整,在工作實際中發現問題,及時召開審判委員會,有針對性地靈活調整閱核范圍。將閱核情況與審判人員的績效考核相結合,作為晉職晉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同時,通過充分利用法答網、人民法院案例庫、裁判文書庫、裁判文書智能糾錯等信息化平臺,在案件提請閱核前最大程度發揮信息化系統的輔助、提示、預警功能,最大程度減少法條引用、病句錯字等方面的低級錯誤,減少院庭長閱核工作負擔。 閱核制度是強化責任監督的一道重要“關口”,是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的嘗試與實踐。在今后的工作中,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繼續優化閱核程序,壓實院庭長監管責任,提高司法效率,奮力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 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