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時節,家家戶戶開始囤秋菜,大家往往會占用樓梯間等公共區域進行堆放。如果堆放的白菜倒塌,導致上下樓梯的行人受傷,責任該如何確定? 2023年10月,原告小陳在回家上樓梯時,被鄰居小馬堆放在樓梯間的白菜砸中導致受傷。小陳到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脛骨外踝骨折、膝關節前十字韌帶撕裂,共支付醫療費13456元。被告小馬墊付醫療費3000元后,便不愿再支付剩余費用,故小陳訴至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條【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致害責任】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樓梯間是通行的公共場所,應當保障通行的順暢。本案中,小馬應通過合理的方式囤放秋菜,而非占用公共樓梯間,對他人造成通行的阻礙和人身的危險。因此,對小陳造成的人身損害,小馬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小陳剩余的醫療費10456元,應由小馬承擔。 作者:胡玥 責編:張立蘊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