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聯合灣溝森林公安局地區第一派出所、灣溝鎮司法所、長林社區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實現了情理法的有機融合,避免了親情的裂痕,維護了家庭的穩定。 據了解,當事人每月沒有固定收入,有三個孩子,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今年5月8日,當事人老伴在家摔了一跤,一直臥床不起,現又老年癡呆,因長期臥床導致身體不好,需要經常打針吃藥。這些年兩位老人家辛苦攢了一輩子的錢,因為得了幾場大病花了十幾萬元,都是自己承擔醫藥費。當事人的兒子和女兒之前向當事人借款9萬元,兒子以還有很多其他外債為由不肯還錢,大女兒也以沒有錢和這些年來有償贍養為由不肯還錢。 法官了解到此案后,考慮到如果通過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不僅費用高、耗時長,還會加重當事人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進而導致與子女間的隔閡增大。為此法官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邀請了灣溝森林公安局地區第一派出所、灣溝鎮司法所、長林社區的相關同志參與調解,法官與其他工作人員將當事人和子女約到社區調解室,采用面對面的形式,并邀請外地的當事人子女視頻通話連線。法官本著“辦理一個案件、挽救一個家庭”的原則,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說明了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老人家撫養子女不易,凡事應做到百善孝為先。隨后為雙方當事人分析矛盾,從理和情的雙重角度出發,給出了法律適用等方面的專業意見指導。最終在大家耐心釋法,溫情調解下,雙方也達成一致意見,子女一致同意分期歸還欠款,同時,每月給當事人一筆生活費,并輪番照顧父母。至此,一場贍養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法官的細致、溫情也贏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贍養老人回報養育之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如何更好地維護老年人權益,增進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愛,給予老年人更好的物質和精神照顧,已成為全社會的責任,也是贍養案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下一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將不斷發揚楓橋經驗,更好地發揮基層人民法庭前沿陣地作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愁盼問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糾紛化解在前端,積極為轄區百姓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