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桃源路派出所接到求助電話,稱在通伊路附近有一名迷路老人。接警后,民警魏子豪與輔警楊凱智迅速驅車前往現場。
兩名民警發現老人無法準確表述家庭住址,情緒焦躁,僅能記起家在東大橋附近,但說不清準確地址。民警通過細致檢查,發現老人攜帶的手機內有家人聯系方式,經電話聯系到其家人后,民警迅速將老人送回家。老人的兒子見到父親平安歸來,對兩名民警的及時救助表示由衷的感謝。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